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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2026-01-02T18:33:10+08:00 admin

构建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市场主体尤其是各类企业,对“经营成本是否稳定可预期”“营商环境是否公开透明”高度敏感。涉企收费看似细小,却直接关系企业负担和发展信心。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 通过系统性、制度化、长效化的监管安排,把涉企收费管住管好,让企业轻装上阵。这不仅是一次收费领域的技术性治理优化,更是推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抓手。

明确涉企收费治理重点 从“治标”走向“治本”

长期以来,涉企收费具有主体多、类型杂、链条长等特点,既包括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也包括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金融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物流环节收费等各类市场化收费。过去相当长时间里,监管往往以“专项整治”“集中清理”为主,针对乱收费、强制收费、重复收费等突出问题开展阶段性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暴露出“反复出现”“边清边生”“运动式整治难以形成根本长效”等现实困境。

此次指导意见的核心价值,在于从顶层设计上提出“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即从“问题出现再整治”转向“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从“单点发力”转向“系统施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的解读,长效监管机制的关键在于 规则清晰、责任明晰、过程可查、结果可评、违法有惩,让涉企收费在制度笼子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优化制度供给 构建全链条监管框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首要任务是夯实规则基础。指导意见强调,对涉企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等进行系统梳理和规范,通过“清单管理”“目录公开”“动态调整”等方式,实现收费事项的“应纳尽纳、应清尽清”。这意味着,涉企收费不能再“模糊模糊就收了”,而是必须进入公开透明、全社会可监督的视野之中。

一方面,在政府性收费领域,将继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减免和规范,对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与企业负担承受能力不匹配的收费项目,该取消的取消、该降低的降低。在市场化收费领域,则通过完善价格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查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搭售服务等变相收费行为,防止“政府让利”被中间环节侵蚀。

更为关键的是,监管不再只盯“收费结果”,而是把监管链条前移到制度设计和执行过程。例如,指导意见提出健全收费项目“立项论证—决策审查—执行监督—效果评估—调整退出”的闭环管理制度,每一个环节都要留痕、可追溯。这种思路有助于从源头上压实责任:谁提出、谁审核、谁执行、谁监督都要有明确边界,避免“收费主体多、监管责任散”的老大难问题。

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让涉企收费晒在阳光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涉企收费问题之所以容易引发企业不满,一个重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有的企业面对复杂收费项目“看不懂、算不清、问不明”,甚至遇到“口袋收费”“隐形收费”等隐形成本。对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幅提升涉企收费的公开透明度,构建“互联网+涉企收费监管”模式。

一方面,通过政府网站、统一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集中公开收费项目清单、标准依据、收费主体以及投诉渠道,推动形成全国互联互通的涉企收费信息库。企业只要上网,就可以一目了然本地区、本行业可以收哪些费、收多少、谁来收,从制度层面减少“糊涂账”和“霸王条款”。

引导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序参与。比如,在一些地区,已经探索设立“涉企收费曝光台”,鼓励企业实名反映乱收费案例,通过典型问题通报、联合约谈、限期整改等形式,形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强调,要充分运用信用惩戒手段,对列入涉企收费“黑名单”的单位实施联合惩戒,从而提高其违规成本,倒逼其守法合规。

强化协同监管 打破“各管一段”的碎片化格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涉企收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特征非常明显,既涉及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民政等职能部门,也涉及地方政府和行业组织。如果各部门“各管一段、各自为战”,就难以形成合力,甚至可能出现监管真空或重复监管。指导意见的一个亮点,是将“部门联动、条块协同、上下贯通”作为长效监管重要抓手。

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机制、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把原本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监管力量整合起来。例如,当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某行业协会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可将线索共享给民政部门开展登记管理层面的处置,同时由发展改革部门从收费政策角度进行规范,形成监管闭环。对于具有区域共性的问题,则由省级层面统筹部署整改和政策优化,避免“各地各自为政”“同一问题多头应对”。

部分地区已经给出有益实践。以某沿海省份为例,在针对港口、物流、仓储等领域涉企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基础上,建立了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多部门参加的涉企收费综合监管平台,实现收费项目、检查计划、处罚结果在多部门之间的自动推送和联动响应,企业只需通过一个端口即可了解与自身相关的所有收费信息和监管动态,监管效率和透明度显著提升。

减轻企业负担 让涉企收费改革看得见摸得着

所有制度安排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实实在在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要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与落实各项减负降费政策紧密结合起来,防止出现“明减暗增”“上减下补”的现象。也就是说,在中央层面取消减免收费之后,各地区各部门不得通过设立新的名目来“变相收费”,否则将被严肃追责。

一位制造业企业负责人曾反映,过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同环节会遇到各种“服务收费”,单笔金额不算大,但累计起来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通过近几年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许多不合理的咨询评审费、服务协调费被取消,行政审批过程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项目综合成本明显下降,企业更愿意扩大投资规模。这类案例表明,涉企收费治理并非抽象议题,而是和企业的现金流、投资决策乃至就业岗位息息相关。

与此指导意见也强调“防止一刀切”。对于确属依法合规、与公共服务供给密切相关的合理收费项目,应当通过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和加强监管来规范,而不是简单取消。关键在于界定“该收”和“不该收”的边界,并用公开透明和制度约束来保证“只收应收之费”,避免影响公共服务质量和可持续供给。

推动理念转变 从“收费思维”走向“服务思维”

涉企收费问题的背后,往往是政府和相关机构的治理理念之变。过去,一些地方存在明显的“以收费补经费”“以收费促收入”倾向,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把收费视作“生存之本”,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为会员企业服务的初衷。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既是制度建设,也是一次治理理念从“收费型”向“服务型”转变的深度重塑。

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严格执行收费与预算管理制度,推动更多依靠财政保障和绩效考核来提供公共服务,减少对收费的依赖。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则通过脱钩改革、信息公开和会员自治,促使其从“收费导向”转为“服务导向”——谁的服务好、价值高,谁才能获得会员的认可和合理的会费回报。

从长远看,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有效运行,将有助于稳定企业对制度环境的预期,使“收费公正、规则明确、监管到位、成本可控”成为一种稳定的制度体验。这种“可预期性”和“制度可信度”,本身就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吸引民间投资、外资企业和创新主体的关键因素。

面向未来 以制度化监管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要求已从“有没有”升级到“好不好”“稳不稳”。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正是围绕这一新阶段要求,给出的制度化答案。通过系统规范收费行为、重塑监管方式、强化公开透明与协同联动,让涉企收费真正回归“依法、合理、必要、透明”的轨道,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有序、可预期的外部环境。

可以预见,随着《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逐步落地见效,“乱收费难以施展、不合理收费难以存续、涉企收费违规必究”将成为常态。对于企业来说,这意味着看不见的“隐形成本”将持续减少,对于政府治理而言,则意味着从一次次“专项行动”迈向常态化、制度化的现代监管。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持续发力,将与广大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共同构成推动中国营商环境再优化、经济高质量再跃升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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